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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大纲将音乐美术列为高考科目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大纲将音乐美术列为高考科目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北京晨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9-21

晨报讯 (记者 代小琳 通讯员 姜殿军) 昨天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,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近日出台,明年将率先在山东、宁夏、广东、海南4省区实施。其中,音乐美术被列为广东、山东两省高考选考科目。
   
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,经教育部批准,2007年高考中,上述首次进入新课程试验的四省区将正式按新方案进行考试。4省区实行的新高考方案各不相同。广东省实行

    “3
+文科基础/理科基础+X”方案。其中3”为语文、数学和外语;“X”为专业选考科目,有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音乐术科、美术术科、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,任选一科。山东实行“3X1”的方案,海南实行“33+基础会考方案,宁夏实行“3+文综/理综方案。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中,都把综合素质评定列入其中,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将被记入电子档案,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。

   
据有关专家介绍,2004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。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高考方案的出台,不仅关系到4省区明年高考,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。

文章录入:古木    责任编辑:沈君飚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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